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 >突发疾病死亡认定工伤需要尸检吗,工伤认定需要尸检报告吗

突发疾病死亡认定工伤需要尸检吗,工伤认定需要尸检报告吗

时间:

在工作单位值班时间猝死,认定工伤一定要尸检吗?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上班时间猝死认定为工伤是不是一定要尸检

不一定需要尸检,但是都需要死亡报告。

上班时间猝死是当场死亡或者在医院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还是在医院抢救48小时后才死亡的。如果是前一种,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如果是后一种,那么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只能走医保进行医药费用报销。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死亡一定要尸检吗?

工伤死亡是否一定要尸检根据情况而定。

工伤死亡,一般都是死因明确,不需要尸检。假如一个职工高空坠落死亡,没有必要尸检。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但是对死因有怀疑,发生疑点的,必要时可以尸检。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时间在宿舍猝死做工伤认定需要做尸检吗?

不是工伤。

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工作时间,在宿舍猝死,是突发疾病死亡,不是职业病,不是工伤。

国家把一些本来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看作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但是,工作时间宿舍猝死,并非是工作岗位猝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是否尸检没有意义。


工伤死亡一定要尸检吗

工伤死亡肯定是要做尸检的,否则无法认定工亡,这属于法定的程序。只有通过尸检后才能对工伤死亡的当事人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于更好的提供赔偿的标准。

法律分析

工伤死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伤死亡属于工伤范畴。工伤死亡的法律意义: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工伤死亡的认定:工亡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通常由病理学家、法医或验尸官等专门人员行验尸工作。工伤死亡的处理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处理是到社保局进行申请和认定,从而才可以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申请工伤死亡认定没有医学死亡报告只有法医尸检报告和死亡证明可以申请吗?

在单位工作中死亡,人社局认定

突发疾病死亡在48小时内,就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有具体的规定

有尸检报告、死亡证明就可以

如果你还有工伤死亡鉴定需要尸检报告和工伤认定需要尸检报告吗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富华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上班期间打牌死亡算工伤吗,上班时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广东省工伤死亡供养标准,广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死亡司法鉴定意见模板,工伤认定材料模板工伤二级自然死亡,工伤二级自然死亡赔偿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可以报工伤吗的信息认定工伤死亡的长时间,死亡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喝酒死亡工伤保险,喝酒死亡 保险工伤死亡1人瞒报处罚,工伤死亡一人,对公司的处罚工伤死亡碑文,亡人碑文怎么写工伤死亡率是什么意思,工伤负伤率

在工作单位值班时间猝死,认定工伤一定要尸检吗?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上班时间猝死认定为工伤是不是一定要尸检

不一定需要尸检,但是都需要死亡报告。

上班时间猝死是当场死亡或者在医院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还是在医院抢救48小时后才死亡的。如果是前一种,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如果是后一种,那么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只能走医保进行医药费用报销。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死亡一定要尸检吗?

工伤死亡是否一定要尸检根据情况而定。

工伤死亡,一般都是死因明确,不需要尸检。假如一个职工高空坠落死亡,没有必要尸检。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但是对死因有怀疑,发生疑点的,必要时可以尸检。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时间在宿舍猝死做工伤认定需要做尸检吗?

不是工伤。

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工作时间,在宿舍猝死,是突发疾病死亡,不是职业病,不是工伤。

国家把一些本来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看作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但是,工作时间宿舍猝死,并非是工作岗位猝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是否尸检没有意义。


工伤死亡一定要尸检吗

工伤死亡肯定是要做尸检的,否则无法认定工亡,这属于法定的程序。只有通过尸检后才能对工伤死亡的当事人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于更好的提供赔偿的标准。

法律分析

工伤死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伤死亡属于工伤范畴。工伤死亡的法律意义: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工伤死亡的认定:工亡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通常由病理学家、法医或验尸官等专门人员行验尸工作。工伤死亡的处理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处理是到社保局进行申请和认定,从而才可以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申请工伤死亡认定没有医学死亡报告只有法医尸检报告和死亡证明可以申请吗?

在单位工作中死亡,人社局认定

突发疾病死亡在48小时内,就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有具体的规定

有尸检报告、死亡证明就可以

如果你还有工伤死亡鉴定需要尸检报告和工伤认定需要尸检报告吗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富华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上班期间打牌死亡算工伤吗,上班时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广东省工伤死亡供养标准,广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死亡司法鉴定意见模板,工伤认定材料模板工伤二级自然死亡,工伤二级自然死亡赔偿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可以报工伤吗的信息认定工伤死亡的长时间,死亡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喝酒死亡工伤保险,喝酒死亡 保险工伤死亡1人瞒报处罚,工伤死亡一人,对公司的处罚工伤死亡碑文,亡人碑文怎么写工伤死亡率是什么意思,工伤负伤率
󦘖

添加微信免费法律咨询

1762017771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