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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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希望变更监护关系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共同生活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共同生活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有能力赡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由于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二)子女一方父母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同居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同居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甲方有赡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一方当事人希望变更监护关系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共同生活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共同生活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有能力赡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由于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二)子女一方父母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同居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同居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甲方有赡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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