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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医院会追究医生责任吗,医疗事故直接负责人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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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发生了医疗责任事故的话,与此相关的医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分的,但具体是什么处分呢。所以下面是惠州文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处分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惠州文律师。

  一、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处分吗

  1、为强化医疗纠纷处理力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度本规定。

  2、行政处分的范围。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含见面的医疗费等)超过十五万院的重大医疗纠纷,或该术额未超过十五万元,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或村镇显著差错等的其他医疗纠纷,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适用本规定。

  3、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病区)的重大医疗纠纷,涉及到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行政处分责任。

  4、行政处分的承担原则,应根据以下条件区别对待,合并执行:

  1)、医疗纠纷的过错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

  2)、医疗纠纷的责任比例,分为轻微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完全责任四种

  3)、医疗纠纷的伤害登记,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分一、二、三、四共四级。

  5、对技术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3个月以内的暂停执业处分,对责任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应当给予3到6个月的暂停执业处分。暂停执业去期间同时应根据《医院医疗治疗安全告诫谈话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告诫谈话,对当事人暂停手术和处分权,由医务部、护理部与医疗安全管理科,会同人力资源部,报请院领导批准后,安排专科培训。

  6、轻微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对其主要责任人或科室科员处以批评教育、扣罚奖金、取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年终取消评选优秀的资格,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7、次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六条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人处以延缓晋升、晋职等处分,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警告。

  8、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七条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人处以高职低聘,撤职等处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莒南县书面警告。

  9、完全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处以调离原岗位,聘解乃至开出公职等处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0、24各月内连续发生2次或2次以上重大医疗纠纷的,应在原行政处罚基础上从重处罚,并给予6各月以上的暂停执业处分。

  11、对医疗纠纷行政处罚及其分责、性质、责任、登记、赔偿、整改等全过程存在争议或需要协调的,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12、违反法律的移交或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笔者认为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严惩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离岗、失职、贻误治疗、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当班医生离岗,结果住院病人疾病突发,没能即时抢救而造成病人死亡的。又如手术室医务人员到儿科去接当天手术的两个小孩,由于只有一个推车,就把两患不同疾病的患儿放在一个推车上,结果两台手术医生开刀后找不到病灶,才发现两个患儿调换了。再如乡村医生在给女孩做阑尾炎手术时,把子宫切除了,造成女孩终生不能生育。

  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是基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诊疗经验不足,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和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是从获医者必须掌握的,如上述的乡村医生不认识子宫怎敢不能认为是医生经验不足。有些疾病按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认识它、征服它,假如医生有过失,也只能认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某些非常罕见的疾病,让从没见过的医生在非流行区域接诊了,这可以说是医生没有这方面经验。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以上就是惠州文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处分吗的全部内容。如果构成了医疗事故罪的话,医生受到了就不仅仅是行政处分了,还会有刑事处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惠州文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近几年的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因此导致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都很僵硬。那么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惠州文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罪,有什么区别?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医疗事故是指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罪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二者的具体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以上就是惠州文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的相关知识,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惠州文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如果发生了医疗责任事故的话,与此相关的医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分的,但具体是什么处分呢。所以下面是惠州文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处分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惠州文律师。

  一、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处分吗

  1、为强化医疗纠纷处理力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度本规定。

  2、行政处分的范围。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含见面的医疗费等)超过十五万院的重大医疗纠纷,或该术额未超过十五万元,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或村镇显著差错等的其他医疗纠纷,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适用本规定。

  3、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病区)的重大医疗纠纷,涉及到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行政处分责任。

  4、行政处分的承担原则,应根据以下条件区别对待,合并执行:

  1)、医疗纠纷的过错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

  2)、医疗纠纷的责任比例,分为轻微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完全责任四种

  3)、医疗纠纷的伤害登记,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分一、二、三、四共四级。

  5、对技术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3个月以内的暂停执业处分,对责任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应当给予3到6个月的暂停执业处分。暂停执业去期间同时应根据《医院医疗治疗安全告诫谈话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告诫谈话,对当事人暂停手术和处分权,由医务部、护理部与医疗安全管理科,会同人力资源部,报请院领导批准后,安排专科培训。

  6、轻微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对其主要责任人或科室科员处以批评教育、扣罚奖金、取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年终取消评选优秀的资格,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7、次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六条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人处以延缓晋升、晋职等处分,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警告。

  8、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七条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人处以高职低聘,撤职等处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莒南县书面警告。

  9、完全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处以调离原岗位,聘解乃至开出公职等处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0、24各月内连续发生2次或2次以上重大医疗纠纷的,应在原行政处罚基础上从重处罚,并给予6各月以上的暂停执业处分。

  11、对医疗纠纷行政处罚及其分责、性质、责任、登记、赔偿、整改等全过程存在争议或需要协调的,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12、违反法律的移交或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笔者认为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严惩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离岗、失职、贻误治疗、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当班医生离岗,结果住院病人疾病突发,没能即时抢救而造成病人死亡的。又如手术室医务人员到儿科去接当天手术的两个小孩,由于只有一个推车,就把两患不同疾病的患儿放在一个推车上,结果两台手术医生开刀后找不到病灶,才发现两个患儿调换了。再如乡村医生在给女孩做阑尾炎手术时,把子宫切除了,造成女孩终生不能生育。

  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是基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诊疗经验不足,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和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是从获医者必须掌握的,如上述的乡村医生不认识子宫怎敢不能认为是医生经验不足。有些疾病按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认识它、征服它,假如医生有过失,也只能认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某些非常罕见的疾病,让从没见过的医生在非流行区域接诊了,这可以说是医生没有这方面经验。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以上就是惠州文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处分吗的全部内容。如果构成了医疗事故罪的话,医生受到了就不仅仅是行政处分了,还会有刑事处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惠州文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近几年的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因此导致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都很僵硬。那么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惠州文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罪,有什么区别?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医疗事故是指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罪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二者的具体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以上就是惠州文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的相关知识,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惠州文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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